(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趙廣泉)繼入豫即賦黃碼、擬將戴口罩立法之后,河南鄭州疫情防控措施再出新舉措。3月30日晚上,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鄭州市人民檢察院、鄭州市***局聯合發布《關于依法嚴懲違反疫情防控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對疫情防控期間:公共場所時拒不掃碼***、不按規定戴口罩、拒不參加統一組織的核酸檢測、刻意隱瞞行程、單位或市場主體不履行疫情防控責任,這五種妨礙疫情防控的行為,一律認定為“屬于拒不執行人民***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行為。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的規定依法處罰;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通告表示:當前,鄭州市疫情防控形勢嚴峻復雜,外防輸入壓力持續增大,為有效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切實維護社會秩序,對在疫情防控中危害公共衛生安全、擾亂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行為,將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律法規,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請點擊查看:(http://zzga.zhengzhou.gov.cn/jfgg/6347463.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