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21江蘇省公務員考試的都應該知道很多職位后面會括號(參照管理),具體什么意思你知道嗎?與公務員的區別是什么?
參公全稱叫“參照公務員管理法管理”,指對***委托或授權具有行政執法能力的單位和不屬公務員系列的人員,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這些被管理的人員就叫參公人員。
公務員與參公在編制、待遇、轉任等方面還是存在明顯的區別:
1、編制上的區別
按照國家規定,公務員全部是行政編,事業單位則是事業編,而參公則比較特殊,它介于二者之間。
目前在我國,絕大部分參公人員屬于事業編,但是一些參公單位(如總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屬于行政編制。
這是因為一些事業單位具有行使***相關權力的職能,但是其職工卻沒有公務員的身份,而且編委會又不可能擴大行政編制數額,于是就出現了某些參考公務員管理法進行管理的事業單位。
2、名稱上的區別
參公人員的名稱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從廣義上講具有公務員身份,但從嚴格意義上來講不能算是正式的公務員。
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需具備2個條件,一必須是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二是具有法律法規賦予的管理職能。
具備了這2個條件后經過本單位申報,同級***人事部門審核后,報上一級***人事部門審批,經過批準后這個單位叫做“參公單位”,但不叫“機關”。
3、待遇上的區別
參公單位一般是黨政機關的下級單位或者執法機構,它們的工資待遇跟公務員一樣,都是財政全額撥款,但因為大部分參公單位機構規格比黨政機關要低,因此薪酬漲幅的空間要相對小一些。
4、轉任上的區別
一般來說,事業編不經過考試是沒法轉任到行政編的。但參公單位卻比較特殊,它能與公務員進行轉任。從公務員單位調到參公單位,編制就由行政編變成了事業編,反之亦然。
在山東省,參公人員想轉任到機關當公務員要看這個單位有無多余的行政編,而公務員轉任則無此限制,這公務員轉任與參公轉任的區別。參公人員轉任比公務員轉任有難度,在某些情況下,參公人員轉行政編也要進行考試。
5、與普通事業單位的區別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參公單位與普通事業單位不同。在人事制度方面,參公單位實行公務員制度,普通事業單位實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
在招錄、晉升、薪酬、退休、養老等諸多人事管理方面都存在較大區別。
從資源方面看,第一,通過參公管理身份的確立,能夠增強參公事業單位工作開展的權威性和公信力;第二,參公管理的身份保障了參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類同公務員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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