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據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區融媒體中心官微消息,3月29日,涵江區在對外省市返莆人員進行核酸檢測時,發現曾某(男,涵江區人)初篩陽性,經復核為確診病例。
經查,曾某3月15日前往上海市某區,25日出現咳嗽、流涕癥狀,27日在上海某醫院核酸檢測初篩陽性,28日上午接到上海相關單位通知核酸復查后拒不配合,在明知可能已感染新冠病毒的情況下,于28日上午購票乘D3205次動車離開上海到達莆田動車站,后乘坐網約車回家,造成其乘坐的動車同車廂外省市201人密接,在莆田導致其妻子李某、網約車司機趙某感染新冠病毒、10人密接、47人次密接的嚴重后果,其行為違反了疫情防控相關規定,給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嚴重影響。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曾某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機關已依法對其立案偵查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嚴格遵守疫情防控規定,是阻斷新冠肺炎疫情傳播的重要舉措,也是廣大公民應盡的義務。因不按規定執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實報告個人行程,涉嫌違法犯罪的,將依法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編輯劉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