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周時期的征兵與甲士制度:每個部落成員在戰爭期間,都有當兵作戰的義務。軍隊的核心是王家與貴族子弟,基干力量是由平民組成的甲士。
2、戰國時期的常備兵與常備兵考核制度:常備兵是軍隊的基干,他們都是應把經過考選而來。
3、秦漢時期的征兵制度:征兵以郡縣為單位,郡守有征發壯丁作戰的權力。當時農民既是主要生產力,也是兵員的主要來源。
4、三國時代的世兵制度:“世兵”就是父子世代為兵,由軍府管理,稱為“土家”、“軍戶”,他們只有得到放免才能取得平民的身份。
5、唐初的府兵制:在設府的地方,人民有充府兵的義務,兵農合一。
6、唐朝后期、宋朝的募兵制:終身服役。
7、明朝的是衛所制:兵士有軍籍,世襲為軍,平時屯田或駐防,戰時出征。終身服役。
8、清的旗兵制:起兵伊始,以部落為單位組成“旗”,旗是軍政合一的組織,旗民平時為民,戰時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