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定義到底為何?廣義來看,人生指人的生存及人的生活,生存是基礎,生活是動態發展。
我個人覺得,人生的定義就是“活得更好”。
整個社會都是在進步的,從原始社會走到奴隸社會、再走到封建社會,接著走到資本主義社會、社會主義社會。推動社會進步的誘因,就是整個社會在進步、在發展、在活得更好。
每個人的生活動力,都是為了美好的前途,希望明天比今天過得更好。于是我們奮斗、進取,為了明天而不惜一切。而對生活失去了信心的人,多半都沒有了人生,離“離開這個世界”不遠了。
活得更好,沒有最好,只有更好。所以百萬富翁還要奮斗。希望成為千萬富翁、億萬富翁;所以藝術家發明了“精益求精”這個詞匯,所以窮人要“窮則思變”。
從這些方面看來,人的無窮欲望也是好事,它推動了社會的發展,每個人的進步,***在一起,推動了整個社會的巨大進步。
活得更好,還在于一種心態,不以物質來衡量,內心充滿希望和陽光。電閃雷鳴耀夜空,暴雨狂風又彩虹,就像肖央說過的那樣:“只要你心里晴朗,再壞的天氣也不會怕”。
人生都是這樣:有順風順水,就會有四處碰壁。有人喜歡你,就會有人討厭你;有人在乎你,就會有人輕視你;有人贊美你,就會有人批評你。
要學著用“被人喜歡”的喜悅,去排遣“被人討厭”的不安;懂得用“被人在乎”的榮幸,去打敗“被人輕視”的忐忑;嘗試用“被人贊美”的滿足感,去為“被人批評”的挫敗感買單。
我們的生活經常失衡,也時常失控;生活并不是你生活過的模樣,而是你記住的模樣。
要用力的活著,但不要無趣地生活;人生可以有無數種可能,只要你永遠逆風不慫,乘風破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