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有關法規,醫保卡只能用來買藥品,但有網友報料稱,如今醫保卡在某些藥店幾乎變成了“購物卡”。羊城晚報記者暗訪發現,廣州一些連鎖藥店為招攬生意搞起了副業,食品飲料、日用品等都可刷醫保卡購買。
對此,有法律專家表示,如果醫保資金用于購買非藥品商品,在某種意義上等同于騙保***。
廣州市醫療保險服務管理局有關負責人日前表示,對這種違法違規行為,一經查實,發現一起,處理一起。
藥店像超市,煙酒食品齊全
根據網友爆料,記者蹲守廣州市增城區永和街林芝參大藥房(新莊店)門口,看到不少市民提著花生油、沐浴露、洗衣液等走出來。
記者在藥店內看到,貨架上除擺放藥品外,還有大米、糧油等食品,以及牙膏、洗面奶等日用品。可以看到,不少消費者正在挑選非藥品。一中年婦女拿著卷紙,問明工作人員可以刷醫保卡后,放入購物籃里去埋單。
這到底是普遍現象還是個案?隨后,羊城晚報記者在市區隨機走訪標有“定點醫保”字樣的國康醫藥、仁參醫藥等零售藥店,看到的情況大同小異,里面布置得都如同超市,一邊是排列整齊的藥品,一邊是和藥品無關的商品,從廚房用鍋碗瓢盆到吃的五谷雜糧及衛生紙、牙膏等日用品。
記者在一家寫著“廣州醫保定點藥房”的藥店,購買了參苓白術丸、益生菌粉、太古單晶冰糖、新高露潔兒童牙刷等商品,以醫保卡結賬,共計157.40元(右圖)。記者看到購物小票上明確寫著:冰糖和牙刷為非藥品;銀聯醫保卡的存根單上顯示為:醫保消費。當記者拿著商品和票據準備離開時,卻被喊住:“小票不能給你!”該店收銀員解釋說,非藥品刷醫保卡的,不能提供小票。
在東興堂大藥房里,記者發現,很多購買生活用品的群眾,都是拿著醫保卡在排隊等待結賬。
而東興堂大藥房銷售食品后,結賬方式更為小心。記者在此購買了感冒靈顆粒、燕麥片和一箱牛奶,用醫保卡買單,收銀員為記者分兩次刷卡,藥品為28元,有小票和存單;食品(燕麥片和牛奶)銀聯醫保卡的存根單上顯示為:醫保消費81.80元。
看記者質疑為何只給一張藥品小票時,該收銀員稱,“你用醫保卡買食品,自己知道就好,還給小票呀!”
之后,記者在國康醫藥、仁參醫藥暗訪的情況與上述相差無幾,市民用醫保卡均可購買非藥品。然而,收銀員或是不給消費小票,或是給的銷售小票上去掉了藥店的名稱。
對此,市民態度又是如何呢?
市民肖姨說,到藥房買一些簡單的日用品,很方便,也不是多大的事情。何伯表示,他家的花生油是用醫保卡買的,“去藥店買食品,為的就是刷醫保卡,不然,肯定去超市買”。他說,現在沒有看病買藥的需求,醫保卡里的金額不用也是閑著,不如購買食品、日用品等。
當然,也有市民認為,藥店不可以賣藥品以外的東西,“覺得不合法”。
刷醫保卡購物屬違法
“藥店使用參保人員個人賬戶資金支付日用品、食品等非醫療用品費用或套***金等情形,屬于違法行為。”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翁春輝律師表示,定點零售藥店應當按照藥品監督和社會醫療保險有關規定為參保人員提供藥品銷售服務。
他說,按照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規定,醫保資金其實就相當于個人賬戶,資金只能用于支付在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發生的醫療消費。假若醫保資金用于購買非藥品商品,在某種意義上等同于騙保***。這種行為,影響了醫保資金的正常運行,也違背了醫保制度設計的初衷。
翁春輝指出,涉事藥店讓參保人使用個人醫療賬戶資金支付非醫療用品費用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廣東省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條例》和《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行為嚴重或解除協議
“對這種違法違規行為,一經查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廣州市醫療保險服務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歡迎廣大市民監督和舉報。
該負責人稱,醫保定點零售藥店如違規使用參保人員個人賬戶資金支付上述規定用品范圍外的商品費用,將受到追回違規費用、暫停服務協議1—3個月處理。
如對社會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利益造成嚴重損害或者社會不良影響,或在一個服務協議期內再次發生,將受到解除協議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