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德國總理默克爾訪問日本,在皇宮會面日本天皇明仁。|東方IC
今年4月底,日本將出現(xiàn)首次在天皇健在情況下的“改朝換代”:明仁天皇將退位,皇太子將于5月1日繼位。于是就很自然地出現(xiàn)了一個只有在這一時刻才會提起的話題:日本的國體問題。
日本自認為其國體是“君主立憲制”,但卻是所有君主制國家中少數(shù)不稱為“王國”的國家,因此許多人對此感到困惑。
所謂“君主立憲制”國家,就是由世襲的國王/皇帝擔任國家元首,但國王/皇帝卻受到憲法的制約,統(tǒng)而不治,并不參與國家的治理。二戰(zhàn)后,天皇雖然在外界被廣泛視為日本的“國家元首”,但在目前的憲法體制下,天皇并不具有政治功能。不過,天皇實際所從事的國事活動,實際上與國家元首沒什么不同。
例如,每年例行國會開幕式由天皇主持并發(fā)表致辭,每位首相當選及新組建的內閣均須獲得天皇任命,另外最高法院院長和大法官的產(chǎn)生也同樣如此,雖然這完全是一種形式,但畢竟是不可或缺的。首相每年還須數(shù)次向天皇報告國內外形勢,這一程序被稱為“內奏”。既然是“內奏”,其內容當然是不會向外界披露的。
首相出訪歸來,首先必須去皇宮簽到,表示“我回來了”,然后才能去官邸處理政務。這很像日本家庭,學生在放學回家后,一定要先說“我回來了”。此外,天皇的國事行為還包括簽署大量文件,頻繁會見到訪的外國領導人,接受外國使節(jié)遞交的國書,每年還要頒發(fā)勛章,會見各界知名人士等。此外天皇還負責宣布大赦令,批準日本與各國簽署的條約等。
天皇差不多每年都要出訪,在國外均受到國家元首的禮遇。在國內,天皇更是頻頻視察各地,尤其是前往災區(qū)慰問災民。天皇所從事的這些國事行為,自然使各國將天皇視為實際上的“國家元首”。
2017年2月28日,天皇明仁和皇后美智子啟程搭乘飛機前往越南,對越南進行首次訪問,慰問二戰(zhàn)時期日本士兵的家屬,以及促進兩國友誼。|視覺中國
不過,二戰(zhàn)前和戰(zhàn)爭期間與戰(zhàn)后的天皇形象有很大的反差。當年日本軍部就是以天皇的名義發(fā)動了侵略戰(zhàn)爭。因此在戰(zhàn)后的遠東軍事法庭審判中,是否應追究天皇的戰(zhàn)爭責任,也曾引發(fā)了很大的爭議。作為對二戰(zhàn)的反省,戰(zhàn)后的日本對天皇的定位、功能和作用予以很大限制。在目前的憲法中,天皇僅作為“國家的象征”,因此目前的天皇制又稱為“象征天皇制”。對于目前的天皇應否視為“君主”,日本的憲法學者也是見仁見智,眾說紛紜。
日本民眾在觀看天皇發(fā)表退位演講。|視覺中國
在否定派看來,由于“天皇僅可從事憲法所規(guī)定的國事行為,不可問政”,因此天皇并不擁有政治權力,不再符合君主的定義,所以應將其視為君主制中的一個例外。眾所周知,與君主制相對應的就是共和制,例如美國、德國和法國等國家實施的都是共和制。持這一觀點的日本法律學者認為,戰(zhàn)后的日本體制與此相類似,因此應對日本的天皇制另當別論。戰(zhàn)后日本的“國家形態(tài)”是基于“象征天皇制”的形式上的君主立憲制,而本質上是議會制。
但在另一派學者看來,雖然目前實施的是“象征天皇制”,但天皇仍是世襲的,只要不主動退出皇室,則皇室成員的身份是永遠不會發(fā)生變化的,這與憲法所強調的平等精神還是有所抵觸的,因此只能將其視為目前的憲法體制中的一個“特例”。
雖然早在從目前的憲法生效之日起,日本就從原先的“天皇***”轉換為“國民***”,但日本政壇始終有一股勢力在力圖恢復戰(zhàn)前的天皇體制。例如雖然憲法規(guī)定只有內閣具有對外交往的功能,但多年來日本***實際上讓天皇發(fā)揮了國家元首的功能。
目前,日本的“象征天皇制”之所以受到日益廣泛的支持,從某種角度看是因為國民對日本的民主體制產(chǎn)生了明顯的不滿。而明仁天皇強烈的和平主義傾向與安倍全力推動修憲、擴充軍備的思路完全是南轅北轍的,這是顯而易見的。
除推動修憲以外。日本右翼勢力還有一個夙愿:就是讓天皇參拜靖國神社。昭和天皇最后一次參拜靖國神社是1975年,但在1978年右翼勢力將14名甲級戰(zhàn)犯的牌位合祭在靖國神社后,天皇再也不曾涉足靖國神社,這使日本右翼勢力深感失落和無奈。去年明仁天皇更表示,在各學校升國旗奏國歌之際不必強制要求學生起立,而皇次子甚至對用公款祭祀也提出質疑,由此可見這一“奢望”在可見的未來都只能是一廂情愿。
雖然日本皇室成員人數(shù)非常有限,而且如前所述天皇僅為“國家的象征”,但這一象征遠非是可有可無的。天皇雖然不參與政治,但對整個國家的影響卻是無處不在的。天皇的定位、功能和作用今后會否出現(xiàn)某些微妙的變化,值得試目以待。
作者:陳鴻斌
編輯:吳雨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