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地煞星里,有九位心黑手辣、殺人如麻的好漢,他們是誰呢?
第一位:孫二娘。
孫二娘在十字坡開了一個黑店,專門謀財害命。栽倒在她手上的人,不計其數。孫二娘不僅謀害客商的錢財和性命,令人恐怖的是,她把被害人的身體,當成了原材料,做成人肉包子出售。魯智深也栽在她的手上,差點成了她的盤中餐。武松如果不是江湖經驗豐富,恐怕也會栽在她的黑店里面。孫二娘的這個黑店是從她父親手上傳下來的,經常時間自然很長。因此,在梁山好漢當中,孫二娘害死的人肯定不少,她無疑最梁山最心黑手辣之徒!
第二位:李立。
李立是揭陽嶺人,和李俊合伙開了一家黑店。他只要看到客人包裹沉重,就用蒙汗藥把人麻倒,謀財害命。李立的黑店,比孫二娘的黑店更狠毒。孫二娘的黑店還有個“三不殺原則”,李立則沒有任何約束。只要有人來了,不管三七二十一,麻倒再說。宋江被他麻倒之后,拖入人肉作房里,放在剝人凳上,準備開剝。如果不是李俊來到,宋江就一命嗚呼了。由此可見,李立的心腸之狠毒、下手之毒辣,不在孫二娘之下。
第三位:王英。
王英當車夫的時候,就常常謀財害命。逃到清風山后,更是變本加厲。對王英而言,只要是女人,他都不放過。無論是***娘子,還是少女扈三娘和瓊英,他都想占有。王英除了欺辱女子、謀財害命、濫殺無辜之外,他還好吃活人的心肝。王英之心黑手辣、惡毒殘忍,不在董平和李逵之下。
第四位:鄧飛。
鄧飛是飲馬川的二當家,后來歸順了梁山。雖然書中沒有直接描寫過他有多兇殘狠毒,也沒有說明他吃過或害死過多少人。但原著中這樣評價過他:原是襄陽關撲漢,江湖飄蕩不思歸。多餐人肉雙睛赤,火眼狻猊是鄧飛。意思是他因為人肉吃多了,以至于兩只眼睛都變得通紅了。由此可見,鄧飛無疑是一個殺人如麻、心黑手辣的惡魔!
第五位:燕順。
燕順是清風山的大當家,后來投奔了梁山。從清風山嘍啰的口中可知,燕順就是一個兇狠殘暴的劊子手。小嘍啰抓了過路的宋江,商量著道:“等大王酒醒了,剖這牛子心肝做醒酒湯,我們大家也可以吃塊新鮮肉。”燕順醒來后,說道:“快去與我請得二位大王來同吃。”他問都不問一聲,直接叫人來吃,可見他們習以為常。王英抓了劉娘子后,他沖了進去,二話不說,一刀殺死了這無辜婦女。
第六位:朱貴。
朱貴是梁山腳下開黑店,和孫二娘一樣,見客人有財帛,就用蒙汗藥麻翻。然后他把客人的精肉片為子,肥肉就用來煎油點燈。這都是他自己告訴林沖的,說的時候,他還是一副洋洋自得的神情。由此可見,朱貴平素沒有少吃人肉,無疑是一個兇狠殘暴、滅絕人性的惡魔!
第七位:蔡福。
蔡福是大名府監獄的押獄兼劊子手,他和弟弟蔡慶專門收受別人的錢財,然后在監獄中干掉對方想要害死的人。盧俊義被管家李固告發,被打入了蔡福所管的大牢。李固來找蔡福,送上五十兩金子,讓他在獄中搞死盧俊義。蔡福獅子大開口,要價五百兩金子。
李固只求盧俊義早死,如數交付。蔡福見錢眼開,當即要李固“明早就來抗尸”。從蔡福的口氣可見,他沒少干這樣的事。人命在他的眼里不如一只螞蟻,說搞死就搞死。他可沒什么內疚感,給錢就行。
第八位:蔡慶。
蔡慶是蔡福的弟弟,兄弟倆狼狽為奸,一起干著收錢害人的勾當。蔡福收了李固的錢后,柴進又出價一千兩金子,要保盧俊義一命。這是兩倍于李固的價格,蔡福心頭狂喜。回到家,和蔡慶商議。蔡慶立刻表示要收下這一千兩金子,認為有錢不賺白不賺。
于是蔡福、蔡慶答應了柴進,盧俊義的小命才得以保住。蔡慶的貪婪比蔡福有過之而無不及,心腸更是狠毒。他吃了原告,還吃被告。至于什么天地良心,江湖道義,在他們眼里一文不值。
(此處已添加小說卡片,請到今日頭條客戶端查看)第九位:顧大嫂。
顧大嫂也是一個兇狠歹毒之徒,不愧母大蟲之名。她跟著孫立,到祝家莊當臥底。她在配合宋江攻破祝家莊的時候,這位母大蟲沒有去砍殺對方有戰斗力的莊丁,而是專撿那些手無寸鐵、沒有縛雞之力的婦女們下手,祝家莊的婦女大多慘死在這位母大蟲的刀下。由此可見,顧大嫂也是一個心黑手辣、毫無人性的野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