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邪典文化因為劍走偏鋒的表現形式而擁有大量忠實的擁躉,其表達目的并非是為了傳播色情或宣揚暴力,而是借用風格極致的手段進行更深層次的探討,從而具備成為藝術經典的可能性,例如大衛·林奇、昆汀·塔倫蒂諾等導演的電影風格化經典作品。劃重點就是:邪而不惡。
【邪典文化】與【變態趣味】之間的界限認知,常常被模糊化,最嚴重影響就是后者利用前者作為掩飾、美化變態趣味或行為的借口,一邊在道德和犯罪的邊緣瘋狂試探,一邊大聲宣稱“藝術無罪”。譬如前段時間引發眾怒的“江南布衣童裝翻車事件”,被曝光不僅在童裝上印制了撒旦、獻祭、車裂酷刑等元素的圖案【假設這是在踩線】,還大肆印上“Welcometothehell”(歡迎來到地獄)“Letmetouchyou”(讓我摸摸你)等英文字樣【那么這就是在宣示犯罪】,肆無忌憚將煉銅之心賣作兒童日常服飾,如此卑劣行徑,竟然還是有人試圖以藝術之名為其開脫,其惡當誅!
然而,在社交媒體不發達的年代,還有很多的“江南布衣事件”沒有被曝光,或被人為掩蓋沉寂,作惡者們甚至不必反思(江南布衣事件中的攝影師yuanxiaopeng有發聲嗎?沒有!),蟄伏過后,卷土重來,甚至把自己包裝成天王巨星,穿金戴銀,道貌岸然,在他們的世界觀里,只要有錢,任何黑歷史都能洗白,任何***都能成為偶像,發律師函警告素人,指揮粉絲攻擊路人,走出一條“越黑越紅越有話語權”特色路線,該道路最新代言人是吳簽,但被發現或未被發現、被遺忘或未被遺忘的“行者”們數量之多,吳簽只是滄海一黍,甚至不是最大的一粟(對!你沒看錯!),還有比他占著更高位更閃耀的劣跡者,依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大唱罪惡之歌,跟大前輩比起來,吳簽的“趣味”頓時顯得“幼稚”,根本沒資格進入他們的“藝術體系”,因為他們的體系里偷窺是戀,虐殺是愛,殺人者美名其曰殺手,而被殺者的頭顱還要被掛在家里作擺設,或做成女體盛躺在他們的慶功宴上被YY。作為有著巨大影響力的公眾人物,打著創作的幌子對外輸出極惡的內容,無非就是兩個原因:1、為了紅,不擇手段,哪怕歌唱犯罪;2、借作品來對外講述隱秘角落里發生的事實,滿足炫耀心理。無論1還是2,都是本性之惡,后者更是惡中之惡,若真有其事兒,早晚也是掩飾不住的,總會有味散出來。
網友制圖意為已被曝光者們只是冰山一角
插播一句:本篇重點是為了討伐借邪典文化之名行變態趣味之事兒,選用明星案例也是基于性質之惡劣、影響之深、范圍之廣,目的在于提醒大眾切勿放松警惕,而不是為了攻擊某位明星,如果引起某些粉絲不適,請自行化解。
下邊請大家以這個故事梗概和mv部分畫面來感受一下:
會彈鋼琴的killer喜歡上了一個女孩,住在他的房間能看到的對街房間。他拍下了很多她的照片,但是他的人格是兩面的,在乖乖的彈鋼琴的男孩背后,他是一個誰也不知道他心里怎么想的人。那個女孩收到了一張有刀片的卡,她害怕了,她感覺到有人盯著她。
果然是有人盯著她,一個晚上,他變裝出門,用浸有吸入式麻藥的手帕迷倒了她,將她帶到了自己家里的倉庫。
撕開偽裝的蒙面,正是killer,這張邪惡的臉,真的是那個彈著鋼琴的男孩嗎?一杯牛奶,你喝吧。突然醒來的女孩嚇得開始掙扎,推翻了牛奶。***還沒有過的女孩踉蹌地走著,這里,滿屋子都是她的照片,那個一直盯著她的人,就是他。
killer回來了,看到醒來的女孩,強行再一次用了***,這次,他加用了靜脈的全麻藥,女孩完全昏死過去了。
這樣才乖。killer的手撫過女孩的長發,帶她在鋼琴著坐下,手把手地教她彈琴。我們跳舞吧。他把女孩的手圈在自己脖子上,似乎沒有把她當成一個不會自己行動的人。他似乎覺得她很乖,他暗戀的人終于可以跟他在一起,一起彈琴一起跳舞。
可是killer會覺得害怕。那個女孩一醒來就會抵抗他,懼怕他……
也許殺死她,她就會一直留在我身邊了。killer的手拿著一把刀,一次,又一次……濺開的血落在他的衣領上。做我的新娘……killer做好了新娘禮服,自己也穿上了新郎的禮服。試試這個皇冠,你就是我的王后……killer把皇冠給女孩戴上。此時的可憐女孩,已經死了……
禮服好不好看,我來看看。killer輕輕捧起女孩沒有血色的頭,放在禮服上仔細看著……
看到這里可能一部分人已經知道,這支MV正是出自現任音樂天王林俊杰早在07年就親自策劃、***的專輯【西界】中的歌曲《殺手》。
接下來再讓我們一起看一下歌詞部分:
“在最放松的時候下手”:尾隨、下***;
“開始的感覺不會痛不會痛“:折磨過程;
“放大的瞳孔”:虐殺致死;
最后一句“這是愛就是愛全世界都不明白”
一個大眾偶像,在公開發行的作品里
將跟蹤、偷窺、虐殺、藏尸,等變態罪行稱為愛???
而作為這首歌6分鐘版本的MV里,片尾還有一首英文詩——
Deardiary親愛的日記Mydanceisalmostcomplete我這場舞已近尾聲ButIthinkIhavefallenforher但我想我已徹底愛上她Ifitistrue如果這是真的Thedancecannotbecomplete將無法結束這場舞Ifitistrue如果這是真的Iwillhavetosacrificemyself我只能犧牲自己ButIknowmyloveforher但我知道我獻給她的愛Itistrue是真實的
Deardiary親愛的日記Mydanceisalmostcomplete我這場舞已近尾聲ButIthinkIhavefallenforher但我想我已徹底愛上她Ifitistrue如果這是真的Thedancecannotbecomplete將無法結束這場舞Ifitistrue如果這是真的Iwillhavetosacrificemyself我只能犧牲自己ButIknowmyloveforher但我知道我獻給她的愛Itistrue是真實的
可以看出,整首歌傳達的意思是,跟蹤狂被包裝為殺手,再以深愛受害者的名義,虐殺女性以傳達所謂愛意,還自我感動到全程都以宗教儀式感的視覺來表現。
尤其是mv最后一幕,女孩完全被變成標本….
這種極致變態行為,也給自己起了一個字面唯美的名稱,請大家自行百度【冰戀】,由于內容過于變態,就不在此展開介紹,但總結起來,冰戀代表的就是一種有屠殺血腥毀滅欲望與佔有欲升級的嗜好,只求“一次性的完全佔有欲”。
那么,看到這里,我們可以提出一個問題,林俊杰花重金推出《殺手》這首歌,是屬于邪典文化呢,還是有意推崇甚至暴露了變態趣味呢?
這個問題的答案,決定了,我們到底要繼續將這樣的藝人,視為先鋒藝術家,還是骨子里踐踏女性、蔑視生命的變態,也決定了他是否還有權利把自己從一個口水歌王營銷成音樂天王,在各種社會惡性案件爆出的同時,還在大唱《殺手》這樣歌頌罪惡的歌。
回到2007年,這首歌在當時其實也立即遭到各地封禁:
而林俊杰本人對此至今從未反思,甚至還曾因被封禁感到遺憾:
雖然不明白他表達的這種遺憾是基于什么,是可惜什么?是因親自參與策劃、創作的“藝術品”不被欣賞而可惜嗎?如果但凡是音樂和影像創作就能得到“藝術”標簽的庇護,那么非藝術性創作的行為,可能更能體現行為者的真實思想,當時在召開《西界》專輯發布會的時候,唱公司為順林俊杰心意,特地安排了MV里被謀殺的女主角來到現場“湯尸”,穿上暴露的服裝,腹部上被鋪滿生肉,男主角林俊杰則手持有攻擊功能的工具,從她身上“切下”一塊塊肉片,笑到合不攏嘴如同食欲大開,時不時的還直呼過癮,半點被安排被逼迫的樣子都沒有,全程享受其中。
《殺手》并非單獨的個例,林俊杰想表達的還有更多,在《西界》這張專輯里,除了臭名昭著的《殺手》,其實還有進一步代入跟蹤狂的《殺手續》、宣揚暴力的《第二天堂》,歌曲概念都由林俊杰創意,再找詞人代筆,可謂別出心裁,淋漓盡致:
說實話,以上這些歌,當時也曾引發大規模脫粉,而當時的主要矛盾是粉絲不接受走陽光路線的偶像忽然變得極端陰暗,破壞了他們的消費體驗,所以脫粉行為倒逼。但如果是《西界》是近期發行的,估問題性質就完全不一樣了,大眾也會更清楚地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更不會允許惡行事件頻發的同時,還有歌手在為兇手大唱贊歌。除非歌手及其團隊是不看新聞的嗎?還是看了新聞就覺得更***,更興奮,更想唱???
2021年10月,【上海女子被謀殺后裝行李箱拋尸的案件】,兇手就住對面樓,而且長期窺探,在警方已公布的案情細節,和《殺手》的設定非常相似:
還有【廈門25歲獨居女子被中介殺害一案】,兇手正是利用中介之便進行監視偷窺、后伺機作案。
更別提【殺妻藏尸冰柜案】、【女碩士拒絕同事追求被當眾砍殺案】等越來越被爆到公眾面前的犯罪事件,都有偷窺、跟蹤、以愛為名謀殺、虐尸等共性。
這些可都是現實版的“殺手”啊,雖然他們在大眾眼里只是“***”,但在林俊杰看來,是值得本人傾情主演的變態美學啊!。
可最令我感到害怕的是,在翻看這首歌相關的評論時,很多無知者或追崇者,依然在為這支MV被封禁而為林俊杰共情,表示遺憾,當作搬運禁書內容尋***的分享興奮感:
而林俊杰本人現在仍然在大肆傳唱這首歌,再說一遍,從頭到尾,至今都沒有表示過任何反思與反省,依然公開視為佳作,還為自己創造的“變態美學”搭建了一個全球巡演的圣所:
直到現在,KTV里也依然有這個mv,重復播放著冰戀與虐殺的變態趣味。好像這些問題因被時間掩蓋而不存在一般。
當流量明星、網絡歌曲把華語樂壇變得越來越沒有技術含量的時候,林俊杰依靠不俗的唱功和爆款不斷的口水歌,一步步升為音樂天王,《西界》帶來的陰影逐漸消散,商業版圖越來越大、賺到盆滿缽滿的林俊杰重新找回了自信,如今又為了開疆拓土大拍黑幫題材:
真的很想問一下各位、包括林的粉絲、以及林俊杰本人,每天都有那么多惡劣的案件在上演,殺妻、虐殺、尾隨…..每天都有來自不同地區的女生被迫害,有的甚至都沒機會來發聲就被抹殺。作為一名偶像為罪犯歌頌、為變態美化,這真的合適嗎?難道不是變相犯罪嗎?如果這都可以被稱為是藝術,那藝術的含義是連罪惡都贊揚,踩在受害者的頭上高歌?
由此看來,每次有人出事,他都會被網友帶上一起批,不是完全沒有原因的,而林俊杰。
看網友們做的圖:
出來混總是要還的,也許很多網絡評論都是謠傳(眾所周知,林俊杰的高產不止表現在音樂和潮流領域,也體現在對網友發律師函),那也因為他在為自己作品里表達和傳播扭曲價值觀付出代價,這個代價的周期可長可短,但不由他本人或他的粉絲說了算,就他本人從未反思或謝罪過,從道德層面,就可以先定無期。
社會總在呼吁女性要注意自我保護,那么,同樣,用邪典文化來當成自己的辯護理由、掩飾犯罪甚至犯罪崇拜者們,更該被警惕,說的就是“殺手”吳簽們、“殺手”林俊杰們。
科普一些冷知識:《殺手》MV被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