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太監(jiān),趙高活出了自己的高度。如果要列一個史上十大最臭名昭著的太監(jiān)排行榜,趙高做第一把交椅的概率無疑極高。
然而,最近幾年,史學界卻有了一種不同的聲音。反對聲并不是給趙高的罪行翻案,而是對他的身份產(chǎn)生了質(zhì)疑——趙高原來并不是太監(jiān)!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趙高(?-前207年),嬴姓,趙氏
異議的提出者叫李開元。他是一位歷史學者,主攻秦漢史,以一本學術著作《漢帝國的建立與劉邦集團:軍功受益階層研究》而在史學界頗有名望。
其后,因為一本書名叫《秦謎》的通俗歷史著作受到羅輯思維節(jié)目的大力推薦,李開元教授開始在大眾市場享有盛名。不久,他又接連寫出《秦崩》、《楚亡》兩本通俗讀物,同樣受到市場熱烈追捧。
在《秦崩》這本敘述秦朝滅亡始末的著作中,李開元教授提出了一個全新的見解:趙高并不是宦官,只是東漢以后,趙高才被故意丑化為宦閹,這樣不實的成見一直持續(xù)一兩千年。
▲《楚漢傳奇》的閻樂
他的論據(jù)有兩點:
第一,趙高是有兒女的人。雖然由于資料的匱乏,我們很難知道他子女的具體情況,但留下來的史料已經(jīng)說明趙高曾經(jīng)與有一個女兒。她嫁給了閻樂,后者是趙高弒殺二世胡亥的最有力的幫手。
這是趙高不是閹人的明確證據(jù)。
第二,司馬遷從沒說過趙高是太監(jiān),不僅司馬遷沒有說過,東漢之前的所有史書也都沒有趙高是閹人的記載。后人之所以誤以為趙高是閹人,源自對《史記》文本的錯誤理解。
在《李斯列傳》中,李斯上書二世揭發(fā)趙高的過失,二世為了維護趙高,對此進行反駁:
“夫高,故宦人也,然不為安肆志,不以危易心,絜行修善,自使至此,以忠得進,以信守位,朕實賢之,而君疑之,何也”
這里,二世提到趙高的身份是“宦人”。
▲蒙恬(約公元前259年—公元前210年),姬姓,蒙氏,名恬
在《蒙恬列傳》中,趙高因為犯下重罪,被嬴政下令讓蒙毅依法處置。蒙毅不敢有所偏袒,于是依律判趙高死罪,并取消他的“宦籍”。在這里,司馬遷提到趙高有“宦籍”。
趙高既然是”宦人“,又有”宦籍“,那么他被認為是閹人自然天經(jīng)地義了。
然而,李開元教授卻根據(jù)出土材料指出,“宦”,本意就是在宮中內(nèi)廷任職的意思,而宦人,指的就是任職于宮中的人。它是對王或皇帝的親近侍衛(wèi)之臣的泛稱,并不是一個專有名詞,用來特指在宮中工作的太監(jiān)。
同時,宦籍,指的是用來記錄出入于宮門之人的***手冊。秦漢時代,官吏出入宮門有***名冊,稱為門籍。沒有門籍的,不準出入皇宮之中。
趙高是在宮中任職的宦人,他自然是有門籍的。之前提到的趙高有罪除宦籍,僅僅是指削除他出入宮中的門籍而已。
所以,《史記》中描述趙高身份的“宦人”、“宦籍”,并不能用來論證他就是太監(jiān)。
正是根據(jù)上述兩大論點,李開元教授得出結(jié)論:趙高并不是宦官。
李開元教授的這個結(jié)論雖然看似有些嘩眾,但并不取寵,他的觀點有理有據(jù),經(jīng)得起推敲。既然如此,趙高身份一事就可以這樣蓋棺定論了么?
非也。陜師大的吳剛對李開元的質(zhì)疑提出了二次質(zhì)疑。
▲秦始皇
他的論證也有兩條:
第一,對于“宦”這個詞,李開元論證它僅僅指的是在宮中任職的意思,“宦人”、“宦者”并非特指閹人的專有名詞。
然而,司馬遷在講述嫪毐之亂時,提到事件的起因是,“始皇九年,有告嫪毐實非宦者,常與太后私亂,生子二人,皆匿之。”(《呂不韋列傳》)顯然,這里的“宦者”指的便是閹人。
此后,嫪毐起兵反叛,嬴政下令讓相國呂不韋、昌平君、昌文君率軍平定叛亂,雙方在咸陽交戰(zhàn)。《秦始皇本紀》簡要記述了嬴政一方平叛的經(jīng)過,“斬首數(shù)百,皆拜爵,及宦者皆在戰(zhàn)中,亦拜爵一級。毐等敗走。”
這次滅亡嫪毐的行動中,只有“宦者”被專門提了出來,而對于其他有功的群體,只說“皆拜爵”。顯然,這里的“宦者”必然是特殊的一群人,給他們拜爵應屬于非常特殊的現(xiàn)象。
正因為這次拜爵是一個特例,所以史家才鄭重地將其記錄在案。
以此,我們可以推論:這里的宦者并不是泛指所有在宮中任職的人,而是應該特指宦官。
因為閹人身份低賤,平常基本沒有機會立功封爵,只有在這樣的戰(zhàn)斗中,他們才有可能參加并獲得戰(zhàn)功,從而被賜予爵位。這樣的事情幾乎從未發(fā)生過,是個特例,所以才會被專門記錄下來。
由上面兩條反例可以看出,李開元對于“宦”并非特指閹人的反駁有很大漏洞,很難成立。
▲李斯《嶧山刻石》
第二,李斯死后,趙高被任命為秦帝國的丞相。在趙高之前,秦有左右丞相之分,李斯為左丞相,馮去疾為右丞相。然而,《李斯列傳》中提到,趙高具體的官職卻是“中丞相”。
縱觀歷史,“中丞相”獨此一家,別無分設。為什么會出現(xiàn)這樣奇葩的官位名稱?
奧妙之處或許就在一個“中”字。在古代,官名中有一個中字,往往代表此人任職于皇宮之內(nèi),侍從在皇帝身邊。所以,在丞相前面加了一個中,代表的應該是趙高的身份,因為是宦官做了丞相,所以稱之為中丞相。
根據(jù)上述兩點論述,吳剛認為,李開元對趙高宦官身份的質(zhì)疑,恐難成立。
▲12秦時期全圖
兩種觀點,截然相反,到底誰對誰錯?
李開元認為趙高不是宦官,他的證據(jù)有兩點,一是趙高有女兒,二是秦漢時期,宦的本意是在宮中當差,我們不能以史記中二世稱呼趙高為“宦人”,便斷定他是閹人。
吳剛則注意到了《史記》對“宦者”一詞的兩處使用,一次是對嫪毐“宦者”的稱呼,一次是打賞平定嫪毐之亂的功臣時對“宦者”一類人的刻意強調(diào)。這兩次的“宦者”顯然指的都是宦官。
由此,不僅推翻了李開元兩條證據(jù)中的第二條,而且還有力地坐實了趙高的宦官身份。
然而,對于第一條,即趙高擁有子女這一最重要的材料,吳剛卻沒有充分的反面證據(jù)。
所以,到底誰對誰錯?或者這個問題暫時無解?
▲秦朝統(tǒng)一貨幣
在重讀《史記·蒙恬列傳》時,我發(fā)現(xiàn)了一個有些可疑的資料,這個資料我在上面也提到過,即趙高曾犯重罪并被蒙毅依律判處死罪一事。
趙高是如何免除一死的呢?《蒙恬列傳》中寫道:
“帝以高之敦于事也,赦之,復其官爵。”
簡單翻譯便是,皇帝因為趙高做事積極勤快,所以赦免了他,恢復了他的官爵。
表面一看,似乎沒什么問題。天下都是皇帝的,他根據(jù)個人喜好,隨便赦免個把人,很正常啊。但眾所周知,自商鞅變法以后,秦國有兩大戰(zhàn)略方針,一是耕戰(zhàn)立國,二便是以法治國,秦法之嚴苛聞名于世。
統(tǒng)一六國后,嬴政更是將秦國原有的治國理念推而廣之,《秦始皇本紀》對此這樣論述,“剛毅戾深,事皆決于法,刻削毋仁恩和義。”
因此,對于深信嚴刑峻法治國理念的秦始皇來說,他會因為對趙高有所偏愛就赦免了對方的死罪嗎?可能性非常低。
▲《神話》張世飾演趙高
那么,趙高怎么死里逃生的呢?
兩個字:宮刑。眾所周知,司馬遷因為替李陵進言觸怒漢武帝而被判處死刑,他為了完成《史記》的寫作,只得自宮以免除一死,從此以宦官的身份渡過了余生。
由此我們知道,在漢代,犯了死罪,可以用宮刑的方式來代替。而漢承秦制,這條法規(guī)很有可能并不是***獨創(chuàng),而是繼承自秦帝國的制度。所以,我們有理由相信,當趙高被判處死罪時,他便采用了同樣的手段來保住自己的身家性命。
事件至此真相大白。
趙高原本是個正常人,也娶妻生子,歷史上留有痕跡的是一個女兒,她后來嫁給了閻樂。趙高因為精通律法,被秦始皇拜為中車府令。
隨后,他因為犯有重罪,依律當處死刑。精通刑法的趙高知道宮刑可以抵罪,為了茍活于世,他甘愿自宮抵罪,就這樣成了一個太監(jiān)。
既以抵罪,愛才的秦始皇因為欣賞他的才能,便將他官復原職留在身邊。但嬴政萬萬沒有想到,這一舉動卻給帝國埋下了一顆足以摧毀自己千秋功業(yè)的定時炸彈。
歷史堂官方團隊作品文:江河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