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加白班,不瞌睡;晚上加晚班,睡不著;
有空就去“加班”吧,去完成那些我們還未完成的事;
他加我也加,想跑也跑不了;
大家加才是真的加,加班真好!
看到這些宣傳語,大家有沒有看到很熟悉的味道?其實這些加班宣傳語都是改自一些知名的廣告語。
不了解真相的人還以為這只是某位網友在惡搞,但實際上并不是,這是知名大企業浪潮的加班宣傳語,這是在明目張膽的鼓勵大家多加班!
至于浪潮鼓勵大家加班有沒有相關的配套福利,比如給加倍工資、給飯補、交通補助等等我們不知道,但是浪潮這種花式加班宣傳明顯跟現在的主流格格不入。
所謂人在職場身不由己,領著老板的錢就要干老板安排的活,在激烈的職場競爭當中,無論是國企還是民企,也不論是公務員,事業單位還是普通的小企業,加班是常有的事情。
特別是對于那些大企業來說,雖然他們拿著很高的工資,一個月動不動就可以達到兩三萬塊錢以上,但是大家可能看不到他們背后所付出的努力,有很多大企業都實行的是996,也就是每天從早上9點上班到晚上9點才下班,一周實行6天。
這些拿著高工資的職場人士,只不過是混口青春而已。
以前對于這種加班文化現象,大家其實沒有過多爭議,大家都是默默地承受著加班,畢竟一些大企業加班有一些加班的福利,比如餐補,交通補助以及加班工資等等。
對剛入職場的年輕人來說,多一份收入就多一份保障,畢竟面臨高房價,大家只能拼命地去多賺一些錢才能買得起房,所以即便加班很多人也樂意。
但是最近幾年996工作制引起了巨大的爭議,很多媒體都抨擊996這種工作制,結果導致很多大廠只能紛紛對這種工作制進行改進。
以前各大廠都紛紛推崇996工作制,但是最近一年多時間,有一些企業已經開始實行限制加班措施。
比如前幾天就有媒體報道,騰訊員工在社區網站爆料稱,騰訊正式發文執行“965”工作制,也就是早上9點上班,下午6點下班,一周工作5天時間,同時員工想要在7點之后加班,需要向公司申請,而且加班時長與領導的績效考核掛鉤。
當然除了騰訊之外,實際上過去一年時間,有不少企業都對工作制進行了調整,比如6月24日快手宣布取消大小周,7月17日美團優選取消大小周,9月1日Boss直聘取消大小周,9月13日vivo取消大小周。
目前很多企業基本上都實行的是965或者1075工作制。
而眾多企業之所以紛紛對工作時間安排進行調整,這里不僅僅是因為大家對996工作制的爭議,更關鍵的是勞動監管部門也加大對企業違規勞動時間的監管力度。
比如在2021年8月26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最高人民法院就聯合發布了《超時加班勞動人事爭議典型案例》。
這些案例對一些超時勞動的法律糾紛進行了解釋。
這里面就有一個典型的案例:
基本案情是,張某于2020年6月入職某科技公司,月工資20000元。某科技公司在與張某訂立勞動合同時,要求其訂立一份協議作為合同附件,協議內容包括“我自愿申請加入公司奮斗者計劃,放棄加班費。”半年后,張某因個人原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支付加班費。某科技公司認可張某加班事實,但以其自愿訂立放棄加班費協議為由拒絕支付。
隨后張某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請求裁決某科技公司支付2020年6月至12月加班費24000,最后仲裁委員會裁決這家科技公司支付張某24000元的加班費。
而張某之所以能夠得到仲裁委員會的認可,其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三十一條、第四十四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
其實現實當中類似這種違規加班又不愿意給員工支付加班費的企業大有人在,只不過大多數職工都只能默默承受,畢竟你要是敢跟企業作對,你隨時可能被辭退掉,正因為出于這種擔心,很多人都只能默默承受“義務加班”。
但是不管是有償加班還是無償加班,如果沒有獲得職工的同意,擅自安排加班其實都是違法的。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按照這些法律規定,很多企業每天要求員工加班2~3個小時,其實都已經構成違法行為。
所以在996加班文化受到大家抨擊之后,現在有很多企業都積極改變,但浪潮他們仍然鋌而走險,甚至推出宣傳語鼓勵員工去加班,這明顯是逆潮流而行。
怪不得網友會說,能想出這些標語的人也是牛,而授權把這個標語掛出來的人更有膽量。
但不知道浪潮的員工每天上班的時候看到這些標語,他們是什么心情呢,我相信大多數人都會一臉灰色吧?
其實對于企業來說,因為生產經營的需要,有時候加班再所難免,安排員工加班給相應的工資也未嘗不可。
但如果一個企業為了加班而加班,這就有點變味了,這不僅違反了勞動法相關規定,更關鍵的是如果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員工去加班,這樣真的能夠提高效率嗎?
從現實來看,如果有些員工為了加班而加班,我相信很多人都會帶著反抗的心態去對待這個事情,在工作當中會怠工,甚至有一些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本來可以完成的任務,他們都沒有去完成,而是故意拖拉到加班時間。
這樣的加班并不會帶來很高的工作效率,那還不如讓員工早點下班,帶著一個輕松的心情在第2天上班,這樣或許更能提高工作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