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生活方式的轉變,越來越多的家庭開始養寵物狗。對愛狗人士來說,“汪星人”不僅是一份陪伴,更是可靠的“朋友”和“家人”,為生活增添了不少樂趣。然而,不文明養犬行為也帶來了不少社會問題。今年浙江各地就有不少網友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上反映了身邊的不文明養狗行為。
急群眾之所急、解群眾之所困。針對網友反映的情況,浙江第一時間給出回應,并結合實際,積極出臺相關舉措規范養犬行為,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杜絕寵物狗隨地大小便現象
督促做好日常清掃工作
有網友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上反映,浙江省樂清市大荊鎮向陽街店面店主養的寵物狗在大街上隨地大小便。
人民網“領導留言板”截圖
對此,樂清市大荊鎮人民***回復:“大荊鎮城收悉該情況后,第一時間通知大荊鎮城西社區,西一村駐村干部及西一村村干部已到現場查看,您反映的情況屬實。”同時,樂清市大荊鎮人民***給出處理意見:經核實,大荊鎮城西社區工作人員已同向陽街17號店主溝通,該商戶已答應加強對寵物狗管理,若還發生上述情況,將及時主動清理街面。
此外,還有一位網友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上也反映了寵物狗隨地大小便的問題。該網友在留言中表示,所住小區地下室“到處狗屎,從不沖洗”。
人民網“領導留言板”截圖
對此,寧波市海曙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回復中表示,已針對反映情況進行了調查了解,經與物業聯系,物業已在地下室顯眼處張貼關于文明養寵物的溫馨提示,若發現業主有不文明養寵物現象,物業會進行及時勸阻。同時,寧波市海曙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已督促物業重視小區環境衛生,按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做好日常打掃工作。
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讓廣大犬主牽好“文明繩”
有網友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上反映:“越城區濱海新城瀝海街道瀝海老街有很多流浪狗和遛狗不拴繩子的,希望有關部門管管。”
人民網“領導留言板”截圖
對此,紹興市越城區瀝海街道辦事處在回復中表示,經調查,濱海新區瀝海街道目前處于農村向城市過渡階段,而瀝海老街屬于農村區域,村民的城市化意識不強,由于一直以來的生活習慣,大多狗都是放養狀態。執法部門已于近期針對遛犬不牽繩等一系列不文明安全行為及流浪狗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大力宣傳養犬管理的有關規定,規范村民養犬行為,讓廣大犬主牽好“文明繩”,同時積極開展勸導工作,重點查處屢教不改者。
科學控制犬只吠叫
解決噪聲擾民問題
有網友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上反映了居民區寵物店飼養的寵物犬日夜不間斷狗叫擾民的問題。
人民網“領導留言板”截圖
對此,溫州市甌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回復:經新橋***社區民警走訪調查,該寵物生活館內有2條犬只飼養,存在兩犬爭吠的問題。現店主王某已于10月13日將其中一只犬送人,并落實了及時提供狗糧、科學控制犬只吠叫等措施。經復查,該寵物生活館已無犬吠噪聲問題。
有網友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上反映:鄰居在其房前屋后圍了兩個狗圈養了十幾條狗。狗日夜咆哮嚴重影響其爸媽的生活休息,“我的要求是養狗可以,把狗養在離村子遠一點的田里或地里,不要影響我爸媽的生活和休息。”
人民網“領導留言板”截圖
對此,杭州市淳安縣汾口鎮回復:經調查核實,該情況屬實。經汾口鎮***工作人員與養狗人宋某某進行協商,宋某某答應在12月份將狗全部移至新地方。
近年來,全國各地因不文明養犬而引發的沖突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熱議。今年5月1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確規定:單位和個人飼養犬只,應當按照規定定期免疫接種狂犬病疫苗,憑動物診療機構出具的免疫證明向所在地養犬***機關申請***。攜帶犬只出戶的,應當按照規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繩等措施,防止犬只傷人、疫病傳播。
針對長期存在的不文明養犬現象,浙江各地陸續開展了整治不文明養犬行動,并出臺各項條例對不文明養犬行為做出規范。2018年11月,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現為杭州市城市管理局)發布《致杭州市民關于文明養犬的***》,其中提到,要讓“養狗必辦證”“遛狗必拴繩”的觀念像“喝酒不開車”一樣深入人心、成為習慣。與此同時,杭州在全市開展了文明養犬專項治理行動,整治期間,杭州市西湖區推出了杭州首個文明養犬檢查點。《杭州市限制養犬規定》中也明確規定,對攜犬出戶未束犬鏈的,由犬類主管部門暫扣犬只,對犬主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犬只,吊銷《養犬許可證》。今年8月20日起,杭州市啟用浙里辦“杭州犬證智能速辦”,實現了全市《養犬許可證》辦理線上審批平臺的統一性。
2018年10月1日,《湖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正式施行,其中第三章“禁止的不文明行為”第一條就與不文明養犬有關,規定城市、鎮建成區內攜犬出戶的,應當由成年人采用牽引帶牽引等方式約束犬只,并及時清除所攜犬只的糞便。不得攜帶除軍警犬、引導犬之外的犬只出入托兒所、幼兒園、中小學校以及醫院、商場、***、飯店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室內區域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2019年6月1日,《寧波市養犬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條例》對養犬人的行為規范作了細致規定,強調養犬人應當依法養犬、文明養犬,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2019年8月,《紹興市養犬管理辦法》出臺,規定了養犬管理有關部門的工作職責,明確了文明養犬相關規定,特別指出實行養犬***掛牌制度。
隨著浙江各市文明養犬條例的施行以及文明養犬服務關愛等舉措的出臺,牽狗繩、辦狗證、注射芯片這些“規范動作”現已成為浙江養犬人的文明共識。“文明養犬要構建***、社會、公眾三方協同機制。”溫州大學法學院行政管理系副主任戚學祥表示,***要制定養犬政策,明確養犬的權責、范圍、品種、懲罰等;社會要加大文明養犬宣傳力度,發揮監督作用;公眾作為養犬的第一責任人,如在公共空間放養,則必須履行義務,同時承擔養犬可能會產生的后果。